产权经纪人_信息预披露期间,如何进行意向受让方登记及反馈?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的操作规则,意向受让方在信息预披露公告期内,可以向北交所提出初步受让意向,北交所对意向受让方逐一进行登记,北交所应当在信息预披露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意向受让方的初步登记情况告知转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