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规定:本办法所称国有科技型企业,是指中国境内具有公司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未上市科技企业(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继续阅读133号文明确国有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企业集团内的员工持股企业输送利益,国有企业购买本企业集团内员工持股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或者向员工持股企业提供设备、场地、技术、劳……
继续阅读根据133号文,员工股权流转应符合以下要求: 1、锁定期要求。实施员工持股,应设定不少于36个月的锁定期。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持股的员工,不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股份……
继续阅读根据133号文,员工持股的入股价格及持股比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员工入股的价格,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试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员工入股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
继续阅读在员工出资方面,133号文提出了以下要求: 1、员工入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并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员工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应提供所有权属证明并依……
继续阅读为建立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亦在总结以往实施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过程中产生的底价处置国有产权、私分国有资产的问题,133号文针对员工持股试点可能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确……
继续阅读根据133号文,参与国有控股企业持股的员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以岗定股。 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
继续阅读《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规定: 中央企业二级(含)以上企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一……
继续阅读根据《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133号文,员工持股应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国有控股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1、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
继续阅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文件 中发﹝2015﹞22号 (2015年8月24日)规定: 五、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十九)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坚持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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